2013年4月20日 星期六

財政部公告101年度綜合所得稅(102年申報101年所得)課稅級距金額、免稅額、標準扣除額、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、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如下:

 

資料來源:財政部

財政部公告101年度綜合所得稅(102年申報101年所得)課稅級距金額、免稅額、標準扣除額、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、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如下:

  

    

免稅額 82,000元 納稅義務人本人、配偶
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親屬
123,000元 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本人、配偶
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(*)
標準扣除額 76,000元 納稅義務人個人
152,000元 納稅義務人有配偶者
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104,000元 每人每年上限
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104,000元 每人每年上限

*:不含旁系

 

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

級別稅率   課稅級距(單位:元)
15% 0-500,000
2 12%500,001-1,130,000
320% 1,130,001-2,260,000
4 30%2,260,001-4,230,000
540% 4,230,001以上

 

財政部公告101年度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如下:

 

一、一次領取退職所得者,其所得額之計算方式如下:
(一)一次領取總額在169,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,所得額為0。
(二)超過169,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,未達339,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,以其半數為所得額。
(三)超過339,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,全數為所得額。

 

 

二、分期領取退職所得者,以全年領取總額,減除733,000元後之餘額為所得額。

 

http://www.mof.gov.tw/fp.asp?xItem=65706&ctNode=657

http://www.etax.nat.gov.tw/wSite/ct?xItem=42631&ctNode=10881

http://www.etax.nat.gov.tw/wSite/ct?xItem=78013&ctNode=1070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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